工程案例

首页 > 工程案例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

来源:开云体育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3-30 09:42:59   访问量:116 次

  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(合并)纳税的有关法律法规,现将铁道部直属企业和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、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、中铁快运有限公司、广州铁路(集团)公司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,通知如下:

  一、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,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(合并)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、分级管理、就地预交、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1〕13号)的有关法律法规,由铁道部在北京市汇总缴纳公司所得税。

  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是指由铁道部100%投资和管理的铁路局、铁路分局、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、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、中铁行包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铁建设开发中心。其所属汇总(合并)纳税的成员企业的具体范围,由各铁路局、铁路分局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。

  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、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、中铁快运有限公司、广州铁路(集团)公司所属全资成员企业(名单见附件),分别由各(集团)公司汇总(合并)缴纳公司所得税。

  二、铁道部和各总(集团)公司所属汇总(合并)纳税的成员企业,在企业改组、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,因股权发生明显的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,铁道部和集团公司应及时报告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,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,从股权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年度起,就地缴纳公司所得税,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。

  三、铁道部和各总(集团)公司应在每年的年度纳税申报后,向国家税务总局(所得税管理司)报送汇总(合并)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。

  四、铁道部和各总(集团)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,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法律法规,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管;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,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,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。

上一篇:我国铁物:估计2021年1-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赢利盈余:74500万元至77500万元。

下一篇:94农服资讯 6大症状提示甲醛已超标